記者程善報道 中超聯賽進入了間歇期,國足也開啟了18強賽的備戰,但中國足球反腐反賭的收尾工作仍舊在進行中,其中首批涉假涉賭人員的“禁足名單”已經“在路上”,最早將在本月底公佈。
8月19日到21日,湖北省多個法院公開宣判了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李毓毅、原武漢足協秘書長付翔、原中國足協競賽部部長黃松、原成都足協主席辜建明,以及原中超公司董事長馬成全,刑期分別是11年、11年、7年、6年和11年3個月。而在此前,原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、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於洪臣、原中超公司總經理董錚、原中國足協常務副秘書長兼國管部部長陳永亮、原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賽部部長劉磊等5人也被公開宣判。此外,公安部相關反賭案件雖然相關案情並未公開,但相關宣判早已進行,有部分涉案球員已經接受完刑事處罰。
儘管此次反腐反賭相關法律層面的收尾工作仍舊在進行中,但隨著部分案件的公開宣判,以及部分案件的實質性宣判,行業層面的處罰也一直是焦點所在。最新的消息顯示,最快在本月底,第一批行業內處罰名單,也就是“禁足名單”(涉案情節嚴重人員,將被禁止從事足球行業)將對外公佈,消息顯示,相關事宜已經進入既定程序。這份名單在6月已經成型,但發佈時間一直在調整。
至於“禁足名單”是否會到亞足聯及國際足聯備案,目前尚未有確定的消息,名單公佈時或許會有更加權威的解讀。
球迷更加關心的其實是俱樂部的行業處罰問題。和個人的處罰相比,俱樂部的處罰對於球迷的影響更大,因為在足協涉腐敗案件宣判中,不斷提及有俱樂部行賄,所以在最近一段時間也一直有各種各樣的傳言。但目前為止,尚未有權威的消息流出,球迷們仍需等待。理論上來講,對於職業俱樂部的處罰是不可避免的,根據涉案程度的輕重,相關的行業處罰也會有不同程度的區別。
在這次反腐反賭進行的過程中,中國體育包括中國足球也開啟了行業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增補。以中國足協為例,3月28日,發佈《中國足球協會“假賭黑”問題舉報處理暫行辦法》;7月26日,發佈《中國足球協會足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實施細則》;8月16日,發佈《非正常比賽技術評定辦法(試行)》,相關辦法都是為了進一步嚴控賽風賽紀和假賭黑現象。
在今年兩會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、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劉國永也建議增設“操縱體育比賽罪”立法條款,以維護體育比賽的公平和體育管理秩序的安定,為建設體育強國提供有力保障。
此次反腐反賭的法律處罰和行業處罰並不是終點,中國體育包括中國足球唯有常態化的監管,包括常態化的司法監管,以及實質性的行業監管,才可以避免相關腐敗和假賭黑行為的滋生和蔓延,更重要的是避免中國足球階段性的塌方式腐敗和塌方式假賭黑,走出螺旋怪圈,實現真正的發展。